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排泥設備,具體涉及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屬于污水處理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污水處理技術領域,水下刮泥機相比于虹吸式刮泥機,具有排泥濃度高、水量損失小,營運成本低、排泥時不擾亂水流、排污不留死角等諸多優(yōu)點,能夠有效的排除沉降在沉淀池池底的污泥,在城市污水處理廠、自來水廠以及工業(yè)廢水處理廠的沉淀池中被廣泛使用。
[0003]現(xiàn)在常見的水下刮泥機,大都采用重力式排泥作為主要的排泥方式,即在水壓的作用下,通過沉淀池池底的泥斗或V型排泥槽中排泥管將污泥輸送到沉淀池外。這種排泥方式的優(yōu)點是:結構簡單、設備造價經(jīng)濟,排泥效果好。但這種排泥方式存在許多的限制條件:1.沉淀池的泥斗底面或V型排泥槽的底面須比池外的排泥溝底面高,否則無法向外排泥;2.對于某些水廠的平流沉淀池下方做了清水池,則在建筑結構施工時,做出泥斗底面或V型排泥槽的土建結構比較復雜,工程造價較高;3.對于沉淀池設備改造的水廠,由于池底向下有深度要求的限制,挖的過深會挖到地下水,而不能做泥斗或V型排泥槽,又或沉淀池外不方便做出排泥溝的,則無法使用重力式排泥這種方式。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出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它結構簡單,排泥效果好,徹底克服了重力式排泥對于沉淀池的諸多限制,可以應用于城市污水處理廠、自來水廠以及工業(yè)廢水處理廠的各種不同的沉淀池中,適用范圍廣。
[0005]為了達到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包括相連的氣沖排泥管和供氣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沖排泥管的頂部設有用于排泥的彎頭,所述氣沖排泥管的底部設有用于吸泥的喇叭口 ;所述氣沖排泥管和供氣管的連接處設有氣盒,所述氣沖排泥管上位于氣盒內部的管段設有氣孔。
[0006]進一步地,所述氣盒為密封的圓筒結構或立方體結構,設于氣沖排泥管上。
[0007]進一步地,所述氣盒內部的管段設有水平方向的等距的一圈氣孔。
[0008]進一步地,所述氣沖排泥管至少有一個,當氣沖排泥管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時,所述供氣管包括一根主供氣管和數(shù)量與氣沖排泥管相同的若干分氣管,所述分氣管的一端與主氣管相連,連接處設有氣閥,所述分氣管的另一端與氣沖排泥管的氣盒相連。
[0009]進一步地,所述用于排泥的彎頭設于排泥槽中,所述排泥槽通過池外排泥管通向排泥溝。
[0010]進一步地,所述氣沖排泥管通過支撐架安裝在沉淀池的內壁上,位于沉淀池的泥斗斜坡之間。
[0011]進一步地,所述供氣管與鼓風機相連。
[0012]本實用新型的突出效果:
[0013]本實用新型水下氣沖排泥設備,該設備結構簡單,排泥效果好,通過供氣管給氣沖排泥管輸送壓縮空氣,壓縮空氣在氣沖排泥管中形成負壓,污泥在水壓的作用下從彎頭處沖出,沖出的污泥通過沉淀池平臺上的排泥槽被排放到沉淀池外的排泥溝中;本實用新型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可以根據(jù)需要選擇若干氣沖排泥管來滿足不同大小沉淀池的需求,安裝施工方便,并且使用后基本免維護保養(yǎng);本實用新型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徹底克服了重力式排泥對于沉淀池的諸多限制,可以應用于城市污水處理廠、自來水廠以及工業(yè)廢水處理廠的各種不同的沉淀池中,適用范圍廣。
【附圖說明】
[0014]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5]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圖1的左視圖。
[0017]圖3為氣沖排泥管上氣盒部位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中:1-氣沖排泥管;2-彎頭;3_喇叭口 ;4_支撐架;5_分氣管;6_主供氣管;7-氣閥;8-氣盒;9_排泥槽;10-池外排泥管;11_三通;12-泥斗斜坡;13-氣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如圖1和2所示,本實用新型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包括相連的氣沖排泥管I和供氣管;所述氣沖排泥管I的頂部設有用于排泥的彎頭2,所述用于排泥的彎頭2設于排泥槽9中,所述排泥槽9通過池外排泥管10通向排泥溝,所述排泥槽9采用化學錨栓固定在沉淀池平臺上;所述氣沖排泥管I的底部設有用于吸泥的喇叭口 3 ;所述氣沖排泥管I和供氣管的連接處設有氣盒8,所述氣沖排泥管I上位于氣盒8內部的管段設有氣孔13,所述氣孔13的位置設置為沿水平方向的等距的一圈氣孔13。本實用新型所述氣盒8為密封的圓筒結構或立方體結構,設于氣沖排泥管I上。
[0020]如圖1所示,所述氣沖排泥管I至少有一個,圖中所示為兩個,當氣沖排泥管I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時,所述供氣管包括一根主供氣管6和數(shù)量與氣沖排泥管I相同的若干分氣管5,所述分氣管5的一端與主供氣管6相連,連接處設有氣閥7,所述分氣管5的另一端與氣沖排泥管I的氣盒8相連。所述氣閥7控制著供氣管6中壓縮空氣的輸送通斷。所述氣沖排泥管I通過支撐架4安裝在沉淀池的內壁上,位于沉淀池的泥斗斜坡12之間。所述供氣管與鼓風機相連。
[0021]本實用新型工作過程如下:
[0022]控制裝置開始打開氣閥7,壓縮空氣從主供氣管6流向分氣管5中,然后到達氣盒8中;由于氣沖排泥管I在氣盒8的位置處的圓周上均布有氣孔13,壓縮空氣在氣盒8中均勻地向氣沖排泥管I中供氣。氣沖排泥管I在安裝使用后,管中已有和沉淀池水位等高的污水,此時排污車排過來的污泥(含固率很高的泥水混合物)已將氣沖排泥管I下面的喇叭口 3處注滿,壓縮空氣由于水壓的作用力不能向下排出氣沖排泥管1,只能向上排走;排走的同時也將原先管中的污水沖到沉淀池平臺上的排泥槽9中,并且在管中形成負壓;淤積在喇叭口 3處的污泥被吸入氣沖排泥管I中,在壓縮空氣的持續(xù)作用下被沖到沉淀池平臺上的排泥槽9中。排泥時間根據(jù)現(xiàn)場的排泥量確定,試車時待目測沖到排泥槽9中的污泥水變清時,停止計時并關閉氣閥7停止供氣從而停止排泥;以后設定好排泥時間由控制裝置來自動控制。
[0023]圖1中的三通11用于和各分氣管5連接供氣;泥斗斜坡12的作用在于給污泥流動到喇叭口 3起導向作用,在設備安裝時做好該土建結構;三通11、泥斗斜坡12要根據(jù)沉淀池寬度來決定需要氣沖排泥管1、分氣管5的數(shù)量后再確定。壓縮空氣的氣壓和流量則根據(jù)沉淀池的高度、水位高度、排泥高度、管徑等參數(shù)計算后決定。
[0024]本實用新型水下氣沖排泥設備,該設備結構簡單,排泥效果好,通過供氣管給氣沖排泥管輸送壓縮空氣,壓縮空氣在氣沖排泥管中形成負壓,污泥在水壓的作用下從彎頭處沖出,沖出的污泥通過沉淀池平臺上的排泥槽被排放到沉淀池外的排泥溝中;本實用新型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可以根據(jù)需要選擇若干氣沖排泥管來滿足不同大小沉淀池的需求,安裝施工方便,并且使用后基本免維護保養(yǎng);本實用新型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徹底克服了重力式排泥對于沉淀池的諸多限制,彌補了某些地區(qū)水廠的沉淀池改造時因底下有深度限制而不能往下做泥斗排泥的困擾,可以應用于城市污水處理廠、自來水廠以及工業(yè)廢水處理廠的各種不同的沉淀池中,適用范圍廣。
[0025]除上述實施例外,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有其他實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包括相連的氣沖排泥管(I)和供氣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沖排泥管(I)的頂部設有用于排泥的彎頭(2),所述氣沖排泥管(I)的底部設有用于吸泥的喇叭口(3);所述氣沖排泥管(I)和供氣管的連接處設有氣盒(8),所述氣沖排泥管(I)上位于氣盒(8)內部的管段設有氣孔(13)。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盒(8)為密封的圓筒結構或立方體結構,設于氣沖排泥管(I)上。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盒(8)內部的管段設有水平方向的等距的一圈氣孔(13)。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沖排泥管(I)至少有一個,當氣沖排泥管(I)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時,所述供氣管包括一根主供氣管(6)和數(shù)量與氣沖排泥管(I)相同的若干分氣管(5),所述分氣管(5)的一端與主供氣管(6)相連,連接處設有氣閥(7),所述分氣管(5)的另一端與氣沖排泥管(I)的氣盒(8)相連。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排泥的彎頭(2 )設于排泥槽(9 )中,所述排泥槽(9 )通過池外排泥管(10 )通向排泥溝。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沖排泥管(I)通過支撐架(4)安裝在沉淀池的內壁上,位于沉淀池的泥斗斜坡(12)之間。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氣管與鼓風機相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包括相連的氣沖排泥管和供氣管;所述氣沖排泥管的頂部設有用于排泥的彎頭,所述氣沖排泥管的底部設有用于吸泥的喇叭口;所述氣沖排泥管和供氣管的連接處設有氣盒,所述氣沖排泥管上位于氣盒內部的管段設有氣孔。本實用新型水下氣沖排泥設備,該設備結構簡單,排泥效果好,通過供氣管給氣沖排泥管輸送壓縮空氣,壓縮空氣在氣沖排泥管中形成負壓,污泥在水壓的作用下從彎頭處沖出;本實用新型水下氣沖排泥設備徹底克服了重力式排泥對于沉淀池的諸多限制,可以應用于城市污水處理廠、自來水廠以及工業(yè)廢水處理廠的各種不同的沉淀池中,適用范圍廣。
【IPC分類】B01D21-24
【公開號】CN204543668
【申請?zhí)枴緾N201520225165
【發(fā)明人】周彬
【申請人】周彬
【公開日】2015年8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