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沿著光軸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與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1滿足: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有效焦距f1與所述第二透鏡的有效焦距f2滿足: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有效焦距f1與所述光學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滿足: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有效焦距f1與所述光學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滿足: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的中心至所述光學鏡頭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ttl與所述光學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滿足: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的中心至所述光學鏡頭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ttl與所述光學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滿足: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的有效焦距f2與所述光學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滿足: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的中心至所述光學鏡頭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ttl與所述第六透鏡的像側面的中心至所述成像面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bfl滿足:
10.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鏡頭及用于將所述光學鏡頭形成的光學圖像轉換為電信號的成像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