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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托裝置、取卡器、卡托組合及移動終端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2695327閱讀:418來源:國知局
卡托裝置、取卡器、卡托組合及移動終端的制作方法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防水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卡托裝置、取卡器及應用該卡托裝置與取卡器的移動終端。
背景技術
:當前智能手機市場中不可拆卸式手機占據(jù)很大一部分,而這類手機基本采用的卡托裝置基本原理相似,均為通過頂針推動內(nèi)部推桿,使得卡托裝置彈出。該卡托裝置最大的優(yōu)勢在于將頂針向內(nèi)的推力,通過卡倉內(nèi)的彈出機構變?yōu)橄蛲馔苿涌ㄍ醒b置的推力,力道方向轉(zhuǎn)180度,如此可方便取出卡托裝置。但卡托裝置上的針孔直通手機內(nèi)部主板,十分不利于防水防塵。技術實現(xiàn)要素: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出一種結構簡單且防水效果好的卡托裝置、取卡器、卡托組合及應用該卡托組合的移動終端。一種卡托裝置,包括一卡托主體,所述卡托主體一端設有一取卡槽,所述卡托裝置還包括一卡托帽、一第一密封件及一第二密封件,所述卡托帽固定連接在所述卡托主體一端且設有一與所述取卡槽相連的取卡孔,所述第一密封件套設在所述卡托帽上并覆蓋在所述卡托帽與所述卡托主體連接處,所述第二密封件覆蓋在所述取卡槽上而完全遮蔽所述取卡槽。進一步地,所述卡托主體在所述取卡槽上設置定位柱,所述卡托帽設有卡扣板,所述卡扣板卡扣在所述定位柱上而將所述卡托帽與所述卡托主體固定在一起。進一步地,每一卡扣板一端設有一定位孔,所述卡扣能夠容置到所述取卡槽中并卡扣到所述定位柱上。進一步地,所述卡托裝置還包括一蓋板,所述蓋板覆蓋在所述第二密封件上,若干緊固件穿過所述蓋板及所述第二密封件從而將所述第二密封件固定到所述卡托主體上。一種取卡器,用于與上述卡托裝置配合,所述取卡器包括兩彈性連接的彈性臂,每一彈性臂一端相互背離設置有一倒鉤,所述彈性臂彈性形變使所述倒鉤穿過所述取卡孔,所述彈性臂彈性回復使所述倒鉤卡扣在所述取卡孔兩側(cè)的卡托帽上,從而方便移動所述卡托裝置。一種卡托組合,包括卡托裝置及取卡器,所述卡托裝置包括一卡托主體、一卡托帽、一第一密封件及一第二密封件,述卡托主體一端設有一取卡槽,所述卡托帽固定連接在所述卡托主體一端且設有一與所述取卡槽相連的取卡孔,所述第一密封件套設在所述卡托帽上并覆蓋在所述卡托帽與所述卡托主體連接處,所述第二密封件覆蓋在所述取卡槽上而完全遮蔽所述取卡槽;所述取卡器包括兩彈性連接的彈性臂,每一彈性臂一端相互背離設置有一倒鉤,所述彈性臂彈性形變使所述倒鉤穿過所述取卡孔,所述彈性臂彈性回復使所述倒鉤卡扣在所述取卡孔兩側(cè)的卡托帽上,以方便移動所述卡托裝置。進一步地,所述卡托主體在所述取卡槽上設置定位柱,所述卡托帽設有卡扣板,所述卡扣板卡扣在所述定位柱上而將所述卡托帽與所述卡托主體固定在一起。進一步地,每一卡扣板一端設有一定位孔,所述卡扣能夠容置到所述取卡槽中并卡扣到所述定位柱上。進一步地,所述卡托裝置還包括一蓋板,所述蓋板覆蓋在所述第二密封件上,若干緊固件穿過所述蓋板及所述第二密封件從而將所述第二密封件固定到所述卡托主體上。一種移動終端,包括上述的卡托組合。上述卡托裝置由于取卡孔及取卡槽與所述卡托裝置本體完全隔離,并利用所述第一密封件及所述第二密封件覆蓋在所述卡托主體上,從而具有安全可靠的防水效果。附圖說明圖1為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移動終端的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如圖1所示的移動終端的卡托裝置的立體組裝圖;圖3為如圖2所示的卡托裝置的立體分解圖;圖4為如圖2所示的卡托裝置的剖視圖;圖5為如圖1所示的卡托裝置與取卡器的使用參考圖。本發(fā)明目的的實現(xiàn)、功能特點及優(yōu)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主要元件符號說明移動終端1外殼2卡托主體10卡槽11安裝部15取卡槽151定位柱152卡托帽20擋板21取卡孔22卡扣板25定位孔26第一密封件30第二密封件40固定孔45蓋板50穿孔55卡托裝置100取卡器200彈性臂201倒鉤202如下具體實施方式將結合上述附圖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具體實施方式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F(xiàn)在將參考附圖描述實現(xiàn)本發(fā)明各個實施例的移動終端。在后續(xù)的描述中,使用用于表示元件的諸如“模塊”、“部件”或“單元”的后綴僅為了有利于本發(fā)明的說明,其本身并沒有特定的意義。因此,"模塊"與"部件"可以混合地使用。移動終端可以以各種形式來實施。例如,本發(fā)明中描述的終端可以包括諸如移動電話、智能電話、筆記本電腦、數(shù)字廣播接收器、PDA(個人數(shù)字助理)、PAD(平板電腦)、PMP(便攜式多媒體播放器)、導航裝置等等的移動終端以及諸如數(shù)字TV、臺式計算機等等的固定終端。下面,假設終端是移動終端。然而,本領域技術人員將理解的是,除了特別用于移動目的的元件之外,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構造也能夠應用于固定類型的終端。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移動終端的一實施例。請參閱圖1及圖2,所述移動終端可以包括一外殼1、一裝設于所述外殼1中的主板(圖未示)及一插接于所述外殼2中的卡托裝置100。請參閱圖2至圖4,所述卡托裝置100包括一卡托主體10、一連接在所述卡托主體10一端的卡托帽20、一套設在所述卡托帽20上的第一密封件30、一固定在所述卡托主體10上的第二密封件40及一蓋板50。所述卡托主體10為塑料制成。當然,所述卡托主體10也可以是其他的絕緣材料。所述卡托主體10上設有至少一卡槽11,所述卡槽11用以擴充卡。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擴充卡可以為SIM卡(SubscriberIdentificationModule,客戶識別模塊)。所述SIM卡包括標準SIM卡、MicroSIM卡、NanoSIM卡。當然,所述擴充卡也可以為存儲卡。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卡托主體10上設有兩卡槽11,所述卡槽11可以裝設上述三種SIM卡中任意一種或多種SIM卡,也可以既裝設SIM卡的同時也裝設存儲卡。當然,所述卡托主體10上也可僅裝設有一卡槽11,所述卡槽11可以裝設上述三種SIM卡中任意一種或多種SIM卡,也可以既裝設SIM卡的同時也裝設存儲卡。所述卡托主體10一端設有一安裝部15,所述安裝部15包括一自所述卡托主體10向下凹陷形成一的取卡槽151,所述安裝部15在所述取卡槽151左右兩側(cè)分別設有一定位柱152,所述定位柱152用以固定所述卡托帽20。所述卡托帽20包括一擋板21及自所述擋板21一側(cè)凸設的兩卡扣板25。所述擋板21靠近中間位置設有一取卡孔22。所述取卡孔22與所述卡托主體10的取卡槽151相連通。所述卡扣板25上設有一與所述定位柱對應的定位孔26,所述卡扣板能夠收容至所述取卡槽151中且所述定位柱152能夠插入所述定位孔26中,從而將所述卡托帽20固定到所述卡托主體10上。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同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擋板21與兩所述卡扣板25可以通過一體成型技術制成,也可以分體制成并可拆卸地連接??梢岳斫獾氖?,當采用可拆卸地連接方式時,所述擋板21與所述卡扣板25之間可以通過粘貼、焊接等方式固定連接在一起。本發(fā)明對連接方式不作限制,只要其能夠達到本發(fā)明所述連接功能即可。所述第一密封件30大致呈一環(huán)形并可套設到所述卡托帽20的兩卡扣板25上。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密封件30可以為一密封橡膠圈,也可以是其他具有防水功能的密封材料。所述第一密封件30用以將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部空間與外界隔絕。所述第二密封件40能夠覆蓋在所述卡托主體10的安裝部15上方并完全遮蔽所述取卡槽151。所述第二密封件40上還設有若干用以固定的固定孔45。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密封件40可以為一密封泡棉,也可以是其他具有防水功能的密封材料。所述第二密封件40用以將所述取卡槽151與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部空間隔絕。所述蓋板50緊貼在所述第二密封件40上方,所述蓋板50上設有若干與所述固定孔45對應的穿孔55,若干緊固件(圖中未視)穿過所述穿孔55及所述固定孔45并插入所述卡托主體10中從而將所述第二密封件40及所述蓋板50固定到所述卡托主體10上。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緊固件可以為一螺釘,所述穿孔55及所述固定孔45可以為螺孔。請參閱圖2及圖4,組裝時,將所述第一密封件30套設到兩所述卡扣板25上并緊貼所述擋板21。再將所述卡托帽20放置到所述卡托主體10設有所述安裝部15的一端,將兩所述卡扣板25放置到所述取卡槽151中,每一卡扣板25的定位孔26分別套設到對應的定位柱152上,從而將所述卡托帽20與所述卡托主體10連接在一起。所述擋板21緊貼在所述卡托主體10上,所述第一密封件30覆蓋在所述卡托主體10于所述擋板21連接處。再將所述第二密封件40放置到所述安裝部15上方而完全遮蔽所述取卡槽151,所述蓋板50緊貼在所述第二密封件40上方。將所述第二密封件40的固定孔45與所述蓋板50的穿孔55對齊,所述緊固件依次穿過所述穿孔55及所述固定孔45并插入所述卡托主體10中,從而將所述第二密封件40及所述蓋板50固定到所述卡托主體10上。此時,所述卡托裝置100組裝完成。所述卡托裝置100可插接都所述移動終端1的外殼2中從而安裝到所述移動終端1中。本實施例中的卡托裝置100的取卡孔22及取卡槽151與所述卡托裝置本體10完全隔離,并利用所述第一密封件30及所述第二密封件40覆蓋在所述卡托主體10上,從而具有安全可靠的防水效果。請參閱圖5,本發(fā)明進一步提供一種取卡器200,用以與上述卡托裝置100配合。在本實施例的一較佳實施方式中,所述取卡器200包括兩彈性連接的彈性臂201,每一彈性臂201均可相對另一彈性臂201彈性變形而靠近或遠離另一彈性臂201。每一彈性臂201一端相互背離的設置有一倒鉤202。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同的實施例中,所述取卡器200可由鐵合金制成,也可由其他具有彈性形變能力的金屬材料制成。當然,也可以由具有彈性形變能力的非金屬材料制成。本發(fā)明對所述取卡器200的材質(zhì)不作限制,只要能使所述取卡器200具有彈性形變的功能即可。在本實施例的一較佳實施方式中,當需要將所述卡托裝置100從所述移動終端1的外殼2中取出時,按壓兩所述彈性臂201使其相互靠攏,再講兩所述倒鉤202從所述擋板21的取卡孔22插入并進入所述取卡槽151中。此時,放開兩所述彈性臂201使其彈性回復,兩所述倒鉤202分別卡扣到所述取卡孔22兩側(cè)的擋板21上。朝遠離所述移動終端1的方向拉動所述取卡器200從而將所述卡托裝置100從所述移動終端1的外殼2中取出。本實施例中的取卡器200結構簡單,且能夠與所述卡托裝置100方便配合,從而方便取出所述卡托裝置100。本發(fā)明進一步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所述移動終端具有上述實施例中所描述的卡托裝置100及所述取卡器200。本實施例中的移動終端,由于該卡托裝置100的取卡孔22及取卡槽151與所述卡托主體10完全隔離,并利用所述第一密封件30及所述第二密封件40覆蓋在所述卡托主體10上,將外界與移動終端1的內(nèi)部空間均存在完全密封,從而使得所述移動終端1具有良好的防水效果。進一步地,由于該取卡器200方便與該卡托裝置100配合,并方便的取出該卡托裝置100,從而使得所述移動終端1具有方便拆裝SIM卡的功能。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該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nèi)”、“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還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nèi)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上述本發(fā)明實施例序號僅僅為了描述,不代表實施例的優(yōu)劣。以上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nèi)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
技術領域
,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nèi)。當前第1頁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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